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黄欣)“感谢法院,感谢局长,八年了,我们兄妹终于能给父母一个交代了。”2026年6月9日,在怀化铁路运输法院调解室内,全某感叹道。一起历经多轮行政复议、长达八年的房屋征收补偿纠纷,在法院主持的“面对面”调解下圆满落幕。
危房鉴定引发八年“拉锯战”
2015年11月,原告全某三兄妹的母亲位于沅陵镇马坊界19号的房屋被鉴定为C级危房,但因房屋地处历史文化核心保护区,只能征收拆迁。经被告沅陵县住建局建议,全某母亲选择自主租房过渡,双方于2016年6月签订了《房屋出租合同》,约定租金由沅陵县住建局承担,采取年付方式,租期一年,同时载明,若房屋被征收则租金计算至签订征收合同之日止。
然而征收进展缓慢,2016年11月,征收决定虽已作出,但此后多年,全某母亲一直未能等到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县住建局亦未按约支付租房过渡租金。2018年,全某母亲去世,全某父亲接力维权。针对征收补偿协议相关问题,原告多次提起行政复议。维权期间,全某父亲抱憾离世。此后,三兄妹继续维权。
2025年11月,全某兄妹终于盼来了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但在签订后续补充协议时,协议却载明“过渡费租金问题与房屋征收补偿无关”。无奈之下,全某兄妹将县住建局诉至怀化铁路运输法院。
府院联动,用心化解“官民矛盾”
在细致查阅案卷后,承办法官意识到,这起案件表面是合同履行争议,实则暴露出征收补偿在历史遗留问题中的程序迟延。更特殊的是,两位老人均已离世,三兄妹的诉求不仅关乎经济补偿,更承载着对父母遗愿的告慰。为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法官主动邀请沅陵县住建局局长、县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一同走进法院,与全某兄妹面对面坐下来调解。


一落座,法官便根据时间脉络,将这些年形成的材料逐一梳理出来,点明问题的症结所在,并直言,今天的任务就是把这笔八年未结的账算清楚,拿出双方都能接受的方案。
住建局局长在调解会上倾听原告八年来的奔走与委屈,承认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并表示愿意在政策范围内就过渡费计算年限和支付方式拿出诚意,就补偿衔接问题一一回应。法官则从法理情多角度耐心释明,引导双方聚焦问题实质,从法律规定和现实可行性出发,帮助双方逐项核算。经过坦诚沟通,双方最终就过渡费租金计算、支付方式及补偿衔接等问题达成一致,并当场签署调解协议。
八年纠纷,一朝化解。这场“面对面”调解,让“官”与“民”坐在了同一条板凳上。府院联动,联的是机制,通的是民心。全某说,这一天,不仅是纠纷的终点,更是信任的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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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法治报









